纳税人申报中计算或填写错误;适用税目、税率错误;代开发票冲红或作废;汇算清缴结算退税;税务机关适用税法错误;辅导期纳税人增购发票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辅导期结束后结算大于应纳税额,产生多缴税款等。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可以要求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北京会计培训学校为您介绍多缴退税需要什么资料。
退税资料:请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在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该业务时,一定要携带相关资料。误收多缴退抵税所需材料有必报资料和条件报送资料两种。
必报资料包括《退(抵)税申请表》,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
条件报送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请退税时应书面说明理由,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报送资料说明
必报资料:《退(抵)税申请表》,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
条件报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多缴税款进行审批退税,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提交国库完成退库手续。如多缴税款既涉及国税相关税种,又涉及地税的。请在国税完结退(抵)税审批流程后,携审批通过的《退(抵)税申请表》至地税窗口办理退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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