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培训学校了解到,财政部和人社部联合发文:探索建立会计职称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并且湖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经明确注册会计师对应职称资格。
事实上,截止到目前,北京、湖北、四川、福建、广西、河南地区已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其中北京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湖北、四川、福建、广西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河南地区,注会考核认定为高级会计师!
一、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
刚刚,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表示:
1)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2)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二、湖北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湖北,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三、四川地区--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四川,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四、福建地区---注会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福建地区: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务;
在福建,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五、广西地区--注会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广西,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六、河南地区---注会对应高级会计师
据河南地区相关通知来看,河南省将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
以上就是目前汇总起来的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的规定的通知省份,请同学们自行查看当地社保局是否有相关通知,如果有新消息,北京会计培训也会及时发布消息通知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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